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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日報記者11月27日從省委人才發(fā)展局獲悉,為貫徹落實《海南省柔性引進人才實施辦法》精神,該局于11月26日印發(fā)通知,決定從2019年12月1日起開展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工作。
通知指出,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對象為符合《海南省柔性引進人才實施辦法》規(guī)定的柔性引進標準,屬于《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》中高層次人才范疇,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務1年以上的人才。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的權限和程序參照《關于海南省高層次人才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》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申報人申請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定應提供以下材料:《海南省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申報表》; 與認定層級和標準相對應的具體佐證材料;柔性引才協(xié)議(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務1年以上),以及為海南提供服務的相關佐證材料(如工資單、納稅證明等);認定部門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通知規(guī)定,認定過程中,認定部門需將下列認定材料報省級人才服務一站式窗口備案:關于申請對海南省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結果備案的函;《海南省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人員名單備案登記表》;申請認定層次對應標準的主要佐證材料復印件;柔性引才協(xié)議以及為海南提供服務1年以上的主要佐證材料。
上述表格可在海南人才工作網(wǎng)中下載。認定部門根據(jù)備案結果辦理并發(fā)放海南省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證書,證書由省委人才發(fā)展局統(tǒng)一印制,并加蓋認定部門和省委人才發(fā)展局公章。
關于海南省柔性引進
高層次人才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
各有關單位:為貫徹落實《海南省柔性引進人才實施辦法》(瓊辦發(fā)〔2019〕104號,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精神,經(jīng)研究,決定從2019年12月1日起開展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認定對象
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對象為符合《辦法》規(guī)定的柔性引進標準,屬于《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》中高層次人才范疇,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務1年以上的人才。
二、認定權限和認定程序
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的權限和程序參照《關于海南省高層次人才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瓊人才局通〔2019〕58號 )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三、申報材料
申報人申請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應提供以下材料:
①《海南省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申報表》(下載網(wǎng)址:www.hainanrc.gov.cn);
②與認定層級和標準相對應的具體佐證材料;
③柔性引才協(xié)議(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務1年以上),以及為海南提供服務的相關佐證材料(如工資單、納稅證明等 );
④認定部門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四、備案發(fā)證
(一)備案
由認定部門將下列認定材料報省級人才服務一站式窗口:
①關于申請對海南省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結果備案的函(樣式);
②《海南省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人員名單備案登記表》(樣式)(下載網(wǎng)址www.hainanrc.gov.cn);
③申請認定層次對應標準的主要佐證材料復印件(審核人在材料上簽名,并加蓋認定單位公章 )。
④柔性引才協(xié)議以及為海南提供服務1年以上的主要佐證材料(審核人在材料上簽名,并加蓋認定單位公章 )。
(二)發(fā)證
由認定部門根據(jù)備案結果辦理并發(fā)放海南省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證書,證書由省委人才發(fā)展局統(tǒng)一印制,并加蓋認定部門和省委人才發(fā)展局公章方為有效。
五、聯(lián)系方式
聯(lián)系人:省委人才發(fā)展局人才二處 張小雪
聯(lián)系方式:0898-662358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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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附件
參照樣式
填寫表格
進行認定申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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